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辖区内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目的
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会议频率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乡镇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遇有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期,可根据需要临时增加会议次数。
三、参会人员
1. 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2. 各村(社区)负责人;
3.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4. 涉及重点行业的企业代表;
5. 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1. 传达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2. 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典型事故案例;
3.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
4. 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 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6. 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
五、会议程序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人员;
2. 宣读会议议程;
3. 各部门汇报本月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
4. 讨论研究解决措施;
5. 明确下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6. 领导讲话总结发言;
7. 宣布会议结束。
六、会议纪律
1.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会上要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确保会议效果;
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4. 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监督考核
乡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对于未按要求参加例会或者未能有效执行会议精神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所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本制度可适时修订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提升乡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