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认监委、标准委使用英文译名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相关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认证认可委员会(简称“认监委”)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标准委”)使用英文译名的相关通知。
通知中明确指出,认监委的官方英文名称应为“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CNCA”。而标准委的官方英文名称则为“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SAC”。
此举旨在确保在国际场合中,我国相关机构能够以统一且权威的名称进行沟通与交流,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和认证领域的影响力。同时,这也为国内外企业和组织提供了一个清晰、准确的参考依据,便于其在与中国相关机构合作时进行有效对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强调,各相关部门及单位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使用上述英文译名,以维护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良好形象。未来,还将持续关注并适时调整相关翻译标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