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定名为“文学社”,英文名为“Literature Club”。社团以文学创作与交流为核心目标,旨在培养成员的文学素养,激发创作热情,提升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条 文学社是一个开放性、包容性的组织,欢迎所有热爱文学、愿意分享创意和灵感的同学加入。无论你的写作水平如何,只要你怀揣对文学的热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是通过定期举办各类文学活动,如写作比赛、读书会、讲座等,为成员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成长。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章程并提交申请表者,经审核批准后均可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五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在社团内自由发表作品;
3. 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 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团干部的权利。
第六条 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3. 维护社团声誉,不得从事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
4. 定期缴纳会费(如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文学社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同时下设编辑部、宣传部、策划部等部门,各司其职。
第八条 社长任期一年,由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副社长及其他部门负责人由社长提名,并经全体成员同意后任命。
第九条 社团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成果,并规划新一年的发展方向。
第四章 活动安排
第十条 社团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朗诵会、小说研讨会、主题征文比赛等。
第十一条 每学期末将举办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出优秀作者、最佳创意奖等奖项,以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创作。
第十二条 社团鼓励成员自发组织小型沙龙或读书小组,加强内部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社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赞助以及学校拨款。
第十四条 所有财务收支需详细记录,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 社团资产只能用于实现其宗旨相关的用途,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六章 修改与终止
第十六条 若需修改本章程,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有效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社团无法继续运行,则可由理事会提议解散社团,并妥善处理剩余财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所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即为文学社的基本章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们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让我们一起携手,在文学的世界里畅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