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通知。以下是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 专业性原则: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2. 安全性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3. 效率性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升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进度。
二、具体要求
1. 项目经理:需持有国家认可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2.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园林绿化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3. 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巡查,必须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5. 材料员:掌握材料采购流程及质量控制要点,能准确核对进场材料数量和质量。
6. 资料员:整理归档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监督检查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厦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同时废止。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后的配备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开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新局面!
厦门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015年XX月XX日
注:以上内容为虚构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