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与修理工作。涉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管道等各类生产装置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正常生产的影响,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 检维修计划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应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预定的大修周期,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检维修计划。计划内容需包括检修项目、预计工期、所需资源等内容,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对于突发性故障或紧急情况下的抢修任务,可以先口头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程序,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处理过程。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在进行任何检维修作业之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潜在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 所有参与检维修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新入职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其他特殊材料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领用、储存和使用,避免发生泄漏事故。同时,要定期检查储存场所的安全状况。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九条 检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夜间施工还需增设照明设施以确保视线良好。
第十条 各类工具、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高空作业时须佩戴安全带,并安排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 若遇到恶劣天气条件(如暴雨、大风等),应立即停止户外作业,并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第五章 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大家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每次演练结束后都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安全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向管理层汇报。
第十五条 对于认真遵守本制度且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今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公司发展需要修改本制度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