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个人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会条件
凡年满十八周岁,在浙江省内居住或工作的摄影爱好者、职业摄影师及相关工作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省级以上摄影展览、比赛或活动中获得奖项。
2. 在省级以上专业摄影刊物上发表摄影作品或文章。
3. 在摄影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入会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填写《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批准:本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提交理事会审批。
3. 入会通知:理事会批准后,秘书处将向申请人发出入会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1. 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 会员有权在本会的刊物和网站上发表作品。
3. 会员需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四、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希望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申请加入本会,共同推动浙江摄影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