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单位内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车辆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车辆的部门和个人,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一、车辆使用
1. 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各部门需提前申请用车计划,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通过单位组织的安全驾驶培训。
3. 非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驾驶公务车辆,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二、车辆保养与维护
1.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2. 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避免因疏忽导致事故或损失。
3. 保持车内整洁卫生,定期清洗车辆外部。
三、安全驾驶
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2. 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3.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谨慎驾驶,必要时停止出行。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取消用车资格等处分措施。
以上规定为暂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综合办公室以便调整完善。希望全体职工共同遵守,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请注意,这是一份示例性质的规定文件,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