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院长对全院的财务工作负总责,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卫生院设立财务科(或财务组),配备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预算管理
1. 每年年初,根据卫生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应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完整,涵盖收入、支出、结余等各项指标。
2. 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收入管理
1. 卫生院的各项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所有收入均应纳入账内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收入。
2. 收取现金时,应当开具正规发票,并及时存入银行账户。禁止坐支现金或挪用公款。
四、支出管理
1. 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遵循节约原则,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2. 大额支出(一般指超过一定金额)需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请院长审批。采购物资或服务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产管理
1. 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查,建立健全资产台账,防止资产流失。
2. 资产处置(如报废、转让等)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六、内部控制
1. 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相互制约监督,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2.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财务报告
1.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卫生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年终编制决算报告,总结全年财务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制度,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公布实施。
以上就是我们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规范我们的财务工作,促进卫生院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