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行电子报建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化建设与行政审批深度融合,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报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电子报建的意义
电子报建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建设项目报建流程线上办理的重要举措。通过电子报建系统,可有效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和便捷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各类项目。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电子报建工作。
三、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正式实行电子报建制度。各相关单位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对接和业务培训,确保顺利过渡。
四、工作要求
1. 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报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项目信息准确、资料齐全、申报及时。
2. 市城乡规划局将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系统操作演练,提升各单位对电子报建系统的熟练度。
3.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电子报建与后续审批、监管等环节无缝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电子报建工作顺利开展,市城乡规划局将设立专项技术支持小组,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同时,将对各单位的电子报建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积极落实电子报建各项工作任务,共同推动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