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黔委厅字[2009]84号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遏制非法开采行为,促进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非法采矿行为对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量开采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力。
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监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矿区动态监测和实时管理。同时,加强矿山企业准入审查,严格规范采矿权审批流程,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采矿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推动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