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张三
身份证号:110101198001011234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号
被申请人:李四
身份证号:110101197505056789
联系电话:139001390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某栋
申请事项:请求对本人所受伤害进行重新鉴定
尊敬的相关部门:
本人张三,于2024年5月1日因与李四发生争执,导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事件发生后,我第一时间前往当地医院进行检查,并由公安机关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伤情鉴定。然而,我对此次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认为鉴定结论未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我的实际伤情,现依法向贵单位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一、基本情况说明
2024年5月1日下午,我在某公共场所与李四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李四使用暴力手段对我造成头部、面部及肋部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我立即被送往XX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轻微脑震荡、面部挫伤、肋骨骨折(疑似)。医生建议住院观察并进一步检查。
二、初次鉴定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于2024年5月10日出具了《伤情鉴定意见书》(编号:XXX),认定我的伤情为“轻微伤”。然而,该鉴定结果并未充分考虑我后续的复查情况,也未对部分伤情进行详细分析,尤其是对肋骨是否真正骨折以及是否存在潜在并发症的问题未予明确。
三、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
1.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未对所有伤情进行全面评估,存在遗漏;
2. 我在鉴定之后继续接受治疗,且有新的症状出现,说明原鉴定结果可能不准确;
3.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部分伤情应被重新评定为更严重的等级;
4.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处理,现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四、申请要求
1. 请求贵单位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我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
2. 希望鉴定过程公开、透明,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3. 鉴定结果将作为后续法律处理的重要依据,恳请予以重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
2024年10月5日
(附:相关医疗记录、影像资料、初次鉴定报告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