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书】为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加工规范、供应有序,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通过明确责任分工与管理要求,构建科学、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责任主体
1. 幼儿园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购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校园。
3. 保健医生及食堂工作人员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与分发,确保饮食卫生、营养均衡。
4. 教师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工作,关注幼儿用餐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二、管理要求
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与整改,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验收、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监管,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3.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监督与问责
1. 幼儿园应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家长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公开透明。
2. 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鼓励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幼儿饮食安全。
四、附则
1.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及合作单位。
2. 责任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经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通过签订《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放心的成长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每一位孩子的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