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的销售行为,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流失,浙江省物价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规定》,并已正式印发执行。
该规定明确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药品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流通和使用。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在使用此类药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处方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超量配发。药品经营企业则需加强对购销渠道的审核,确保药品来源合法、流向可追溯,严禁向无资质单位或个人销售。
此外,浙江省物价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公共健康和社会稳定。
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共同推动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