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罚通报(1页)】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处内部纪律建设,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对近期发生的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进行通报,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具体如下:
经查,管理处员工张某某(工号:XXXXXX)于2025年3月15日上班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达2小时,严重影响了部门的正常运作。此外,该员工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多次被值班人员提醒,仍不改正,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管理处员工管理制度》第三章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张某某作出如下处理:
1. 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2. 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
3. 在全处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事件反映出个别员工在思想上存在松懈,对规章制度缺乏敬畏之心。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报。
管理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