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机构对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质量与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重点监控药品的动态监测与评估,强化对高风险、易滥用或存在潜在不合理使用的药品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过度使用、重复使用和不当联合用药现象,确保药品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重点监控药品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重点监控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镇痛药物、免疫抑制剂、精神类药物、麻醉药品等。
三、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及本机构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并公布重点监控药品清单。目录内容将结合药品临床应用评价、不良反应报告、处方点评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向全体医务人员公开。
四、管理职责
1. 医务科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分析工作。
2. 药学部负责药品目录的更新维护,对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与管理,提供用药咨询和技术支持。
3. 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记录与反馈。
4. 护理部配合做好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观察与记录,及时发现并上报异常用药情况。
五、监控与评估机制
1. 建立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数据统计系统,定期对各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2. 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频率、剂量、疗程等进行专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预警。
3. 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监控药品管理会议,通报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未列入目录但具有较高风险的药品,或在临床中出现不合理用药、超量用药、重复用药等情况的,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绩效扣减或行政处分。
七、培训与宣传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重点监控药品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临床应用指南,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专业素养。同时通过内部简报、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各科室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结语:
《2019年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是推动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人员素质,能够有效促进药品使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构建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