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为规范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管理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学籍系统的监督与检查。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学籍事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学籍信息采集与录入
学籍信息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并经学校审核确认。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监护人信息、入学时间、班级、学号等。所有信息应通过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可追溯性。
三、学籍变动管理
学生因家庭搬迁、升学、转学等原因需要办理学籍变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接收并完成相关信息变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更改学生学籍信息,确保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学籍档案管理
学校应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成绩记录、奖惩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学籍档案应长期保存,作为学生升学、就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五、监督与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追究责任等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市(州)、县(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通过科学规范的学籍管理,不仅有助于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共同推动四川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