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方案-20220324084801】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务人员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制定本《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与实施方案》。该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注册执业医师及相关临床技术人员。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定期对医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了解其在临床实践、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表现,促进医师不断学习与进步,推动医院整体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同时,也为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调整、奖惩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核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岗的临床医师,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等各级别人员。
三、考核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次年1月。特殊情况可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
四、考核内容
1. 业务能力:包括临床技能、诊疗水平、病历书写质量、病例分析能力等。
2. 职业道德:包括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患者满意度、廉洁自律情况等。
3. 继续教育:包括参加培训、学术交流、进修学习、科研成果等情况。
4. 工作表现:包括出勤率、工作量、团队协作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等。
五、考核方式
1. 自评:医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科室评议: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内同事进行互评与推荐。
3. 医院评审: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4. 患者评价:通过问卷调查或系统反馈收集患者对医师服务的满意度。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调整、绩效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给予限期整改或暂停执业资格处理。
七、组织实施
1.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考核工作。
2. 各科室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落实考核任务。
3. 建立考核档案,记录医师历年考核情况,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八、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科室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