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引发关注。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或误用,国家制定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毒性药品的定义、分类、采购、储存、使用、调配、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是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重要规章制度。
一、主要
1.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房及涉及毒性药品使用的单位。
2. 毒性药品定义:指对人体有较大毒性,且在使用不当情况下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
3. 分类管理:根据毒性程度和使用风险,对毒性药品进行分级管理。
4. 采购与储存:实行专库、专柜、专人管理,确保储存条件符合安全标准。
5. 使用与调配:必须由执业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6.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使用和库存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 销毁处理:过期或废弃的毒性药品应按规定统一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二、管理制度一览表
管理环节 | 具体要求 |
定义与分类 | 明确毒性药品的种类及毒性等级,实施分级管理 |
采购管理 | 必须从合法渠道购入,建立采购台账 |
储存管理 | 设立专用仓库或柜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
使用管理 | 需经医生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发放 |
调配管理 | 按照处方内容准确调配,严禁擅自更改剂量 |
记录管理 | 建立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药品名称、数量、使用人等信息 |
报告制度 | 发现异常情况(如丢失、误用)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
销毁管理 | 过期或报废的毒性药品需按环保和安全规定集中销毁 |
通过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可以有效防范毒性药品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同时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合法权益。各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