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数字化校园学工管理系统》关于_困难生审核使用须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升困难生审核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依托《临沂大学数字化校园学工管理系统》,现就困难生审核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供各学院及相关工作人员参考执行。
一、系统登录与权限管理
所有参与困难生审核工作的人员,需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系统。登录后,根据所在学院或部门的职责范围,系统将自动分配相应的操作权限。请确保账号安全,严禁泄露个人密码或借用他人账号进行操作。
二、困难生信息录入与提交
1. 各学院辅导员需在系统中完成本学院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医疗费用票据等)。
2. 信息录入完成后,应由学生本人进行确认,并提交至学院初审。提交前,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后续审核流程。
三、学院初审与公示
1. 学院评审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项核查,确保符合困难生认定标准。
2. 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并核实处理。
四、学校复审与最终认定
1.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程序合规性及认定标准一致性。
2. 复审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困难生认定结果,并同步至相关资助项目数据库,作为后续助学金、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归档与数据更新
1. 所有困难生相关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2. 系统中的困难生信息应定期更新,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重新审核。
六、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生资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或系统故障,请及时联系学校信息化办公室或学工处技术支持部门。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临沂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困难生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得到应有的支持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