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增值税的处理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将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不再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操作。这种操作通常发生在企业发生免税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情形时。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会计处理流程,以下是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的总结,并附有表格形式的说明。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基本概念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这部分税额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但当企业发生某些特殊情形时,这些进项税额就不能再用于抵扣,必须进行转出处理。
常见的需要转出的情形包括:
- 购入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
- 购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非正常损失(如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
- 其他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
二、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对于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企业应当在账务处理中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其基本会计分录如下:
| 会计科目 | 借方 | 贷方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借方 | |
| 固定资产 / 原材料 / 库存商品等(原计入进项税额的资产) | 贷方 |
> 说明:
> - 当企业发生需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时,应将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 - 同时,减少相关资产的成本(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 - 这一步骤有助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资产和税务情况。
三、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则进项税额为1.3万元。该批原材料原本用于正常生产,可抵扣进项税额。但后来发现该批材料被用于员工福利,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形。
此时,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元
贷:原材料 13,000元
```
通过此分录,企业将原本可以抵扣的1.3万元进项税额进行了转出处理,并相应减少了原材料的价值。
四、注意事项
1. 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转出条件: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前,应仔细核对相关业务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 及时调整账务处理:一旦确认需转出,应及时进行会计分录,避免影响后续的税务申报。
3. 保留相关凭证:如发票、内部审批单等,以备税务检查时提供依据。
五、总结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而细致的工作。正确识别转出情形、合理进行会计分录,不仅有助于企业合规纳税,也能提升财务信息的准确性。通过上述内容与表格的结合,可以帮助财务人员更清晰地理解并执行相关操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场景下的具体处理方法,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以上就是【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