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流程,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高效运营,特制定本《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本规定的具体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二、辞职管理
1. 辞职申请
员工若因个人原因需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填写《辞职申请表》。试用期员工可提前3天通知公司。
2. 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在提交辞职申请后,需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以下事项:
- 完成工作交接;
- 归还公司财产(如办公设备、资料等);
- 办理相关财务结算。
3. 离职审批
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将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批准离职。
三、辞退管理
1. 辞退条件
公司有权辞退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连续旷工超过3天;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
-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无法改善。
2. 辞退程序
若决定辞退某员工,人力资源部需提前书面通知该员工,并说明辞退理由。同时,公司将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 争议处理
如员工对辞退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辞退决定的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所有涉及辞退或辞职的情况均需记录在案,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希望能够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局面。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以上为公司关于辞退与辞职管理的基本框架,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监督执行。